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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述评之四

发布日期:2024-07-17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从五方面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前所未有,党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新征程上,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首先要加强系统集成,使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正是用制度和纪律管党治党的生动实践。

从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再到首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基础性关键性党内法规制定修订,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

进一步健全新时代党的制度体系,必须加强系统集成,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使其涵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持续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制度建设重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结果。

我们也应认识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伴随新征程上党的建设和事业阔步前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还需要持续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做好顶层设计、查漏补缺、提质增效的文章。

2023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这是新时代以来印发的第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是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的一个缩影。

做好顶层设计,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擘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蓝图,加强统筹谋划、优化整体布局,锚定目标、按计划分阶段推进。

做好查漏补缺,应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加大制度缺项短板补齐力度,加快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进一步为党内法规体系“添砖加瓦”。

做好提质增效,要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及时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立、改、废,既保证制度的活力,又注意保持制度的稳定性,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同时,要面向实践需要,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的宝贵经验,及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和管党治党的创新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组织制定修改党内法规,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更要抓好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能打折扣。

历史和实践证明,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面向未来,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