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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道德模范的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此次共评选道德模范20名,提名奖10名。其中,“职业道德模范”8名,“社会公德模范”10名,“家庭美德模范”2名。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近两年来能模范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分类标准

1.职业道德模范

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科技推广服务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坚持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尽职业操守,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师生好评。

(二)社会公德模范

乐于奉献爱心,长期坚持助学、助残等帮扶困难群众或社会弱势群体工作,在公益性活动、志愿者服务等表现突出;爱护公物,诚实守信,在文明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家庭美德模范

模范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的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

1.推荐对象范围

校第四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从在校的师生中推荐、审核产生。

职业道德模范推荐对象范围为来米乐官网入职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

社会公德模范的推荐对象范围为在校的师生和志愿服务群体。

家庭美德模范的推荐对象范围为在职的教职员工。

2.推荐办法

全校师生都可以向校文明办实名推荐道德模范人选,推荐要附典型事迹材料。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可以向文明办推荐每类道德模范人选1名。

推荐工作截止时间:5月5日下午下班前。

校文明办设在党委宣传部(教学管理楼三层)。

3.典型事迹材料的基本要求

1500字左右。材料忌空泛概括。事迹介绍要紧紧围绕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和分类标准要求,具体、真实、可靠;不一定面面俱到,要突出其乐于奉献的感人经历、动人故事、面对困难时的选择和取得的成绩,以时间、影响范围等数据效果说话。由单位推荐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模范的典型材料和个人工作(生活)照的电子版,请发到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sxndwlxw@163.com,照片请以jpg格式发送。

(二)审核拟定正式候选人

校文明办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需要,向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同学、服务对象和所在社区群众征求意见,向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以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经校文明办审核后,拟定正式候选人,参加全校评议。

(三)评选及评议

1.全校评选。

校文明办通过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校报宣传第四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在校教职工、在册学生都可以通过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参加校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2.校文明委成员评议

根据全校师生评选结果,按表彰名额的1:1.5的数额确定人选,提交校文明委成员评议。

提交评议的人选,经校文明委成员评议,最终确定校第四届道德模范人选和提名奖人选。

(四)公示

校文明办通过校园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7天。

(五)表彰

公示结束,由校文明办核查,无疑议后,报校文明委命名表彰。党委宣传部组织对道德模范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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